晨报讯(记者蒋昭彦)昨天,大连市经委公布了2006年支持工业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进行自主创新的企业将获得国家及省市级的各项支持,这些支持政策包括了专项资金扶持、财政政策、税收等多个方面。
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对其研发活动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大连市利用市工业发展资金和产业技术创新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型研发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给予优先立项。
省设立的“辽宁省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贴息或补助。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和装备制造业产品扩大出口规模和激发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吸引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民间资本等加大对企业投入,省政府在省本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和装备制造业产品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报关出口至货款到账期间的短期贷款给予贴息。
大连市政府在市本级财政设立的“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用于大连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补助,并用于鼓励企业与全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的补助,现已与大连理工大学、海事大学、化物所共同出资建立了三个专业产品发展资金。
大连市政府通过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专项,对全市工业企业开展的创新能力建设、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龙头产品技术升级、关键配套零部件技术攻关、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开发、产业技术研发六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利用“市工业发展资金”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另外,大连市还公布了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