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人类和谐共存、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如果我们每个市民都不守法,为所欲为,恣意横行,违法犯罪,不仅建立和谐社会无从谈起,还将使多年艰辛改革得来的经济建设成果付之东流,将使正常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大好局面荡然无存。
守法是实现法治理想的基本途径和根本要求。西方先哲亚里士多德曾说:“我们应该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完备,依法治国方略有力地推动着社会文明和进步,公民权利得到前所未有的坚强保障,能否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梦想,能否建立起一个安定有序、公平正义、人人受益的和谐社会,对我们普通公民来说,关键就看我们每个人能否认真遵守和执行法律,关键就看守法能否成为每个人的精神品质,关键就看守法能否成为每个人的行为习惯和性格。
守法品质和性格的养成需要法律信仰。美国法律思想家哈罗德·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他还指出,“真正能阻止犯罪的乃是守法的传统,这种传统又根植于一种深切而热烈的信念之中,那就是,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信仰法律反映着人类对于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寄托着公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永恒憧憬,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尊崇法律,将法律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思维决策底线和首选价值评判标准,学会用法律的理性精神战胜自己的一时冲动和盲从!
守法品质和性格的养成需要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大厦的两大支柱,任何偏废都将倾覆整栋大厦。一个民族守法传统的形成需要数代人的传承和积淀,一个公民守法习惯的养成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信守,为了自己的幸福和平安,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让我们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过马路不闯红灯做起。让我们一起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让守法这一精神在每个人的心中扎根、成长、融入我们的性格。
作者:覃春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