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郯城2月23日讯为了保障学校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郯城县作出规定,学校、幼儿园采购的包装食品必须是经过“QS”认证的。
郯城县质监局和县教育局联合下文规定,从这学期起,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采购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有“QS”标志,并做好进货记录,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对违规采购的则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