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吴某冒充富商通过网络骗财又骗色,并以两人“亲密”照片敲诈女网友。令人吃惊的是,受害者竟都是女大学生。日前,检察院以吴某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写剧本”写出强奸敲诈案
2005年4月21日,女大学生姜某报案称,她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姓吴的男子,对方让她帮着写剧本,后约她到一家宾馆见面详聊。 她在喝下对方给她的一瓶饮料后就昏昏睡去,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被强奸了,随身携带的财物也不见了。对方给她打电话说拍了她的裸照,并向她勒索10万元。警方于2005年5月3日将嫌犯吴某抓获。经查,吴某是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他交代了诈骗6名女网友的犯罪事实。
“金融投资商”招陪侍
2003年12月,吴某在聊天室认识了李某。吴某自称是金融投资商,需要找一个女孩子去陪侍客户,报酬会很丰厚。李某竟然爽快地答应了。两人越聊越投机,两个月后,他们在见面时发生了关系。翌日早上,吴某说:“你去银行办一张卡,以后你的工资就打在里面。”吴某还让她在卡里存1000元用来给卡升级。随后,吴某从李某的卡中取走了这1000元钱。
疯狂敲诈网友钱物
2004年6月,吴某在网上又认识了一个女孩陈某。吴某称自己在一个会所工作,负责招聘新人。吴某称,会所的工作收入一般是在两万元到4万元之间,并保证会给她保密。这一切都谈妥后,吴某给她拍了一段自我介绍的内容,拍了一段他们“亲热”的内容。过了半个月,吴某给陈某发去电子邮件,让她拿钱赎回录像,不然就把内容贴到网上去。不久,吴某又以相似手法诈骗了宋某等3人。吴某借谎言与女网友发生关系后,借机骗走对方现金5800余元以及手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等共计14920元,并以将拍摄的录像散发为由,向陈某、姜某分别敲诈3万元、10万元未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