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常健通讯员公轩胡志勇城市快报
案例
某日,旅客李某乘坐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行中,李某没有关掉手机,对飞机导航系统产生干扰,造成飞机偏离正常航线。机组工作人员发现后要求李某关掉手机,却遭到李某拒绝。 所幸当时天气较好,加上机组人员及时发现,采取了补救措施,没有对飞行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按照新法的规定,李某的这种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
评析
飞机上禁止使用手机、寻呼机和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在飞机上,使用中的这些电子装置会干扰飞机的通讯、导航、操纵系统,威胁飞行安全和全体乘客及机组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各航空公司在机上广播词中亦加入了要求旅客在飞机上关断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电源的内容,以示提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李某在机组人员的劝阻下,仍执意使用影响导航系统的手机,其行为显然已触犯了该项规定,依法应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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