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住宅发展中心获悉,我市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廉租住房保障体系,今年将有700户低保家庭住上“便宜房”,符合条件者可随时向市住宅发展中心申请。
三方式解低保户“房困”
去年,我市扩大了廉租房的适用范围,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原来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保障标准由原来的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有857户低保家庭享受到了廉租房的实惠。 截止2005年底,我市共有2728户低保家庭得到廉租住房保障。
据市住宅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发放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3种方式。实物配租方式就是政府给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提供住房,租房者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交纳房租。租金核减则是指减免低保户的租金。目前我市多采用的是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以三口之家为例,每个月可获得420元的住房补贴。
外来务工者住“廉租楼”
除了解决我市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外,我市今年还将着手研究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探索建设外来务工人员租用的公寓。
据介绍,我市在关注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同时,也十分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状况,外来务工人员为岛城的建设做出了贡献,今年,我市将探讨现有经验,在工业密集区修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状况将得到改善。
(记者 宋振涛)
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具备的条件是:(1)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2)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3)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含6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