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商铺着火,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尽到保安义务,于是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昨日,江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2万多元。
2002年,朱历购买了位于江宁一处商业用房。朱历说,买房的同时签订了物业管理协议,朱历对房子装修后开店销售服装。
江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合同,判决富腾公司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共计2万3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