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桂除)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20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目标:在2006年2月底前进入股改的上市公司家数过半、市值过半;2006年底前所有上市公司完成股改。
据了解,去年底,海南椰岛、海德股份、燃气股份、罗牛山等4家上市公司股改已经进行;2006年2月底前,推进海南高速、海虹控股、罗顿发展、中钨高新、欣龙控股、新大洲、中海海盛等7家上市公司股改;2006年底前,推进兴业聚酯、海南航空、ST珠江、ST一投、*ST东海、*ST寰岛、ST琼华侨等7家上市公司股改。
据介绍,省国资委负责推动海南高速、兴业聚酯、海南椰岛等3家海南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并积极支持新大洲、中钨高新、燃气股份、中海海盛、海虹控股等地方国有参股上市公司开展改革。对其他非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由海南证监局负责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