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奖评新闻
康复出院的小朋友要和医生合个影 本报记者 陈康 摄
本报讯(记者 陈康王辉常珊珊)2月23日下午,海口市政府就海南昌茂花园学校“2.16”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召开通报会,公安、教育、卫生、防疫及医院分别介绍了此次事件的有关情况。海口市卫生局建议省卫生厅撤消该校食堂食品卫生A级资格降为B级对学校罚款4万元。海口市教育局给予该校严重警告处罚,限期两个月整改,并对学校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公安局:变质食物引起中毒
海口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人在报告中介绍,经过排查,排除了学校内部员工及有关外来人直接进入食堂投毒的可能性;调查时,公安人员从该校小学部食堂提取的部分食物以及食堂的操作台地板面上均检验出亚硝酸盐成份。经了解,16日当天,中午供学生食用的早餐所剩食物,未作任何保鲜处理,在不通风、温度高的情况下,食物具有变质生成亚硝酸盐的条件。结合省、海口市防疫部门和海口市医院的医疗诊断中毒学生病症为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卫生局:食堂限期整改
据医院介绍,从患儿一接受救治开始,医院就已经积极采用了保护重要器官功能的药物,这样从多个方面和环节上减轻了损害和保护了患儿,中毒学生不会有后遗作用,能完全恢复健康。到23日下午5点,医院还有一位学生住院治疗,中毒症状已基本消除。
海口市卫生局根据此事件造成的后果,对该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小学部食堂从2月16日到3月2日停业整顿15天;食堂整改经卫生局验收合格后才准营业;罚款4万元;建议省卫生厅撤销该校食堂食品卫生等级A级资格;降为B级。
23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有关规定,该厅撤销海南昌茂花园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称号。
教育局:学校被严重警告
海口市教育局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如下处罚:对海南昌茂花园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并限期两个月整改,如整改不力,今年秋季将责令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学校2006年评优评先资格;责成海南昌茂集团公司对集团分管学校的领导黄明海给予警告处分;对海南昌茂花园学校校长叶少棠给予警告处分;对分管食堂的工会主席袁裕芹给予记过处分;对具体负责的总务处副主任饶广斌给予记大过处分,以上四人要做书面检讨,扣发其2006年全年奖金和取消2006年评优评先资格。对食堂承包者刘立东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3日下午,海口市防疫站对该校小学部食堂进行监督指导清理消毒;对封存时原动用过的有关食物原料将监督销毁;食堂待消毒验收合格后才能重新启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