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辉晓华)2月20日,汉中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等129个单位和377位个人,在全省统计工作暨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上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省政府同时授予咸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等163个单位为“陕西省第一次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443名同志为“陕西省第一次经济普查省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