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省委建议提高农民工收入,防止再出现“民工荒”
新快报讯 (记者 钟起龙 陈志龙 尹来 通讯员 沈提安)农民工收入低,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只有352元。昨日,致公党广东省委在政协大会发言中,为“民工荒”的出现剖析原因,建议政府要定期审定最低工资标准,取消必须“先裁后审”的仲裁制度等,保障2200万农民工的权益,防止“民工荒”再现。
农民工收入近年来不升反降
广东农民工总数居全国首位,据劳动部门统计,目前已突破2200万人。绝大多数农民工月收入在500—2000元,深圳最高,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90元;东莞为574元;佛山市三水、高明区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仅为494元。广东最低月工资标准只有352元。致公党省委调研发现,克扣与拖欠工资现象仍较多见,拖欠时间长的甚至长达5年以上。问卷调查表明,70.9%的农民工最希望改善的方面是“提高打工收入,不拖欠与克扣工资”。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城镇居民的收入在逐年提高,但农民工的收入却提高得很慢,如果扣除物价上涨等因素,有一部分农民工的实际收入甚至还有所下降。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多年未进行调整,加上长三角地区和内地许多地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广东在人力资源竞争上的价格优势逐渐丧失,这是出现“民工荒”的重要原因。致公党省委建议各地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最低工资标准,鼓励企业加快改造和转型,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
劳动争议最好“一裁定音”
调研发现,农民工中工伤与职业病十分严重。珠三角某市一年发生的工伤事故就有2万-3万人次。在各种职业病中,又以尘肺和各种化学性中毒病为主。委员们还发现,餐饮业中有60%的老板不会与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小型制衣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超过80%,在建筑行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更为突出。委员们提出,目前我国解决劳动争议的“一调一裁一审”、“先裁后审”制度对保护工人利益极为不利,突出表现在维权周期长。因此,建议取消“先裁后审”的硬性规定,改为“或裁或审,一裁(或审)终局”,可由当事双方选择是采取“仲裁”还是“庭审”;仲裁机构也应由行政机构转为中立机构:劳资双方各选一个信任的仲裁员,再加上政府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三人的仲裁团,对于仲裁结果,劳资双方必须服从,不得上诉。
有突出贡献农民工可入户籍
问卷调查表明,约93%的农民工表示希望或非常希望建立一个类似于消费者协会的“农民工权益保护协会”,约72%的农民工希望在地方人大和政协中有他们自己的代表。但实际生活中,由于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通,给黑社会组织的介入与境外势力的渗透提供了机会。一些非法地下组织以“工友之家”、“老乡会”之类的面目出现,并开始介入劳务纠纷,引发一些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对此,致公党省委建议,应给农民工人大代表选举与被选举权、成立农民工工会或权益保护协会等组织。各级政府要把农民工管理成本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统一的覆盖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改变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让长期定居本地、对本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在广东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