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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夺命“鸳鸯”上刑场
据新华社电震惊京城的骗保杀亲案两名主犯崔继国、刘娜,2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命令执行死刑。
今年28岁的被告人崔继国是北京市大兴区农民,1997年从部队复员后,在运输公司开车跑运输。在公司指定给车加油的某加油站,他认识了23岁的油站职工刘娜。时间一长,二人便产生了爱慕之情,此时崔继国虽然已经结婚娶妻生女,但仍然和刘娜发展到了姘居关系,背着家人和刘娜在外面租房住。
后来,崔继国放弃了跑运输的工作,过起了游手好闲的日子,手头的钱很快花光了。为此,崔继国开始苦思冥想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赚钱。2004年8月、9月,崔继国和刘娜把赚钱的方法锁定在骗取保险金上,并提前找到了在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一位同学了解购买保险和理赔的有关情况。随后,崔继国为妻子、父亲等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预谋杀害家人。
2004年12月24日凌晨,崔继国、刘娜以及巴某(已被判刑)携带汽油、手套等作案工具,来到崔继国家中,先后采取勒卡颈部、闷堵口鼻等手段,分别将崔继国之妻罗某某(殁年27岁)、祖母佟某某(殁年78岁)以及父亲(殁年50岁)、女儿(殁年5岁)杀死。后崔继国等人为制造假象、毁灭罪证,又在作案现场泼洒汽油放火焚尸,将崔家房屋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5.1万元。
2005年6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崔继国、刘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图:崔继国今年28岁。图:油站职工刘娜。
图:夺命“鸳鸯”被押赴刑场。
刑前对话
杀自己的亲人你下得了手吗?
记:“杀死自己的亲人你下得了手吗?”
崔:“我喝多了。”
记:“但法院查明事发当晚你滴酒未沾。”
崔:(无语)记:“你现在后悔吗?”
崔:“后悔管什么用。”
记:“你对金钱是什么看法?”
崔:“我从不在乎钱。”
记:“那你为什么杀亲骗保?”
崔:“我不是为骗保。”
记:“你对亲生女儿没有一丝悔意?”
崔:“我没有杀她。”
记:“有证据证明你参与了杀害你的女儿。”
崔:(无语)
记:“你也不想对刘娜说点什么吗?”
崔:“说什么都晚了。”
对话完毕,他在法警的押解下,拖着“哗哗”的脚镣,消失在记者眼前。《华夏时报》/供稿
(金陵/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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