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姚媛媛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问题的通知》,对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给出了定价,并新增了九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主要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特需服务。
据悉,这九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常规试管婴儿生殖技术(包括:腔内B超引导下采卵术、体外胚胎培养、腔内B超引导下胚胎移植、冷冻胚胎解冻、胚胎激光辅助孵出、体外胚胎培养、体外胚胎冷冻保存等);单精子卵细胞浆内注射技术;精子洗涤后宫腔助孕术(包括:精子宫腔注射、精子梯度洗涤);腔内B超引导下减胎术;未成熟卵子体外培养术;种植前遗传学诊断;腔内B超引导下小卵泡穿刺术;宫腔预测量(21天);附睾睾丸取精。
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对于新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仅限卫生部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执行,具体价格由医院自主决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再实施。
同时,《通知》还制定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具体见附表)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重新制定。
《通知》要求,有关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门诊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制度,主动接受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