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文创实习生杨宗霈)加拿大人西蒙向我市一家教育培训中心讨要5000余元欠薪,经市仲裁委裁决后,该教育中心对结果不服,并将西蒙告上法庭,请求对这笔钱不予支付。昨日,在法庭调解时,双方均要求对方道歉。
老外收到解聘合同
去年3月,23岁的加拿大男子西蒙,经市劳动社保局批准,获得在渝中区某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中心)就业的资格。双方签合同约定:聘用期限从当年4月7日到2006年3月31日,且西蒙每年给教育中心提供30名外籍教师。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付2万元违约金。
同年8月18日,教育中心向西蒙出具解除聘用合同的离职证明。西蒙收到后,又于同年8月22日,与教育中心签订为其招募外籍教师的合同。
学校要老外赔钱
但教育中心却没支付西蒙去年7月底到次月18日的工资,总计5000余元,为此,西蒙曾多次“上门”讨要。随即,教育中心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西蒙旷工为由,请求不支付5000余元工资,并要求西蒙付两万元违约金。
去年底,市仲裁委裁决,西蒙无违约、违法行为,对教育中心要求西蒙付违约金的请求不予主张,但没有明确答复是否应付这笔5000余元的工资。教育中心不服,一纸诉状将该西蒙起诉到渝中区法院,请求对这笔钱不予支付。
没打卡是“旷工”
昨天庭审时,教育中心称,西蒙从去年7月底到8月18日,没有打卡上班,属于旷工,所以不应付工资。但西蒙的代理人认为,打卡的举证责任在教育中心,而教育中心没向法庭提交这方面的证据。
教育中心又表示,去年8月份有几天,西蒙来教育中心是签新合同,并不是上班,而就在8月份,西蒙已在另一家公司上班。
均要对方道歉
接着,法庭组织双方调解。教育中心对西蒙说:西蒙,你的离开给中心造成了好大的损失,这你知道,你应该向中心道歉。西蒙则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回敬道:欠我的钱要还给我,要登报道歉,不要再骚扰我。
随后,法官称,法院对此将不再做调解,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 2006-02-24 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