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24日电(记者王炤坤)从3月1日起,山西省公路客运价格将实行上调,并在黄金周期间和春运期间实行浮动制度,上浮的上限为基础票价的20%。
山西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山西省公路汽车旅客基本运价由0.063元/人千米改为0.08元/人千米。
旅游运输价格实行浮动制度,下浮后的票价不得低于运输成本,“五一”期间(4月30日至5月8日)、“十一”期间(9月30日至10月8日)、春运期间(春节前后共40天)票价可上浮20%。调价前,经营者应当提前10天会同汽车客运站报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公示;同时对节假日期间擅自提高旅客运价的,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