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买的宝马车上完保险后的第10天就出了事故,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理由是车没有上牌照。为此杜先生将保险公司推上被告席。
日前,丰台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杜先生保险金8万余元。
去年,杜先生买了一辆宝马越野车,并与某保险公司签署了机动车保险单,交纳了2万余元的保险费。
投保后的第10天,杜先生驾车与另外两辆车“追尾”,经交通队认定杜先生负全责。后杜先生为修理事故车辆支付了8万余元。
丰台法院认为,杜先生交纳了保险费,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理由正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