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墩良)因雇佣童工被罚5千元,泉州某服装企业因不服将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为泉州市劳动局)告上法院。近日,鲤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企业败诉。法官提醒用工单位要依法用工,严格把关,加强用工管理。
去年8月22日,泉州市劳动局执法人员在审查泉州某服装企业报送的职工花名册等用工材料时发现,该企业曾于去年5月使用过一名未成年人姚某。
同年12月,劳动局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5千元罚款。该企业不服该处罚决定,于12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鲤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局作出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遂依法判决维持劳动局于去年12月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鲤城法院法官认为,个别未成年人因急于找工作常冒用他人身份证或编造理由,而用人单位把关不严,疏于管理、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非法使用童工的主要原因。
法官友情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依法用工,招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其身份证件,严格把关,加强用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