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刚
(2006年2月18日在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创建“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履行监督职责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办案质量和效率相统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488人,提起公诉12501人。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完善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适时介入等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全年批准逮捕重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2121人,提起公诉2666人。
2、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年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5件436人。审查起诉了全国十大税案之一的陈周熔等人虚开2亿多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重大案件。对11件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依法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24件。
3、认真办理涉检信访和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严格执行信访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建立交办督办、情况通报、重大紧急信访处置预案等制度,完善信访案件质量考评、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对63件重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集中办理,息诉54件。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和复查。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逐步规范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工作,对失足青少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群体性事件和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二、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23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
1、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人民群众关注、数额大、影响大的案件,加大对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改制中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164件,其中犯罪数额50万元以上28件,100万元以上16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50人。
2、注重查处行业、系统中的职务犯罪窝串案。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作为重点,坚持“抓系统,系统抓”,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组织开展办案专项行动。全年在教育、基本建设、卫生等行业和系统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96件114人,占立案总数的56.5%。
3、认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坚持以市院为龙头的办案工作机制,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和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19人,有14名司法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4、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预防,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预防检察建议52件,在电力、教育、交通、药检等行业系统和38个重点工程中建立了预防机制,有400余家单位加入了检察机关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1、以立案监督为重点,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案件审查,加强提审讯问和调查询问,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166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依法监督公安和行政执法机关立案,对17件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既坚决打击犯罪,又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追捕犯罪嫌疑人30人,追诉29人;决定不批准逮捕412人,不起诉101人。
2、以抗诉为主要手段,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指控犯罪与强化诉讼监督结合,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1件,提出纠正意见16次。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1件,有18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得到改判、调解结案和执行和解,161件民事申诉案件经劝导说理被息诉,对31件涉及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案件依法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提起民事诉讼。
3、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检察为重点,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对114件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提出纠正意见。实行换情况定期通报、羁期限届满前通知等制度,防止超期羁。依法维护在人员的合法权益,实行约见检察官、罪犯亲属接待日等制度。
四、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积极构建规范化执法制度体系,确保检察执法活动依法、统一、规范地开展。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检查,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争创“先进检察院”工作,开展树特色、创亮点活动,努力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全年又有6个基层检察院进入省、市先进检察院行列。反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等主要业务工作经考核位居全省前茅。有10余项检察调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强化诉讼监督为重点,以创新检察工作业绩为目标,集中精力抓好办案工作,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院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的效能,为构建和谐杭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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