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周进首席记者张璐璐)“20加20为什么等于50?”在白山路辖区的一家休闲屋,两名老外很困惑,而饭店的答复是多出的10元钱是座位费。最后,双方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经营者退回10元座位费。
2月22日下午4时,沙河口工商分局白山路工商所来了黑皮肤、白皮肤两位外国男青年,他们用生硬的汉语说,20加20为什么等于50?认为自己被骗、“忽悠”,“心里不舒服”。 在场的3名工商干部和他们交谈后得知,这两位外国男青年一位来自喀麦隆、一位来自牙买加,他们在大连某外语学校任法语、英语外教。22日下午,他们到白山路辖区一家休闲屋喝了两瓶标价每瓶20元的啤酒,但是在结账时服务员硬是收取他们50元,说是含10元的座位费。两位外国男青年不理解,来到白山路工商所投诉。
了解情况后,工商所与他们立即来到位于白山路辖区的这家休闲屋。经检查,这家休闲屋每小时10元的座位费没有公示。两位外国男青年在消费前,服务员也没有告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执法人员对此行为当场给予了批评教育,责令当场退还多收的10元钱,服务员做了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