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争网络游戏输赢,4名首犯已被判刑
晨报讯(沙辉记者李社生)王某与张某因玩网上游戏产生矛盾,互不服气,遂纠集了70多人持械聚众殴斗,王某被砍成轻伤。最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将首犯张某等4人判刑。
大连市无业人员张某经常去网吧上网,经常与某企业的工人王某在网上相遇。二人都痴迷网络游戏,分属某种游戏的两大帮派,经常为玩游戏发生矛盾,彼此互不服气。2004年10月中旬,二人在网上再次发生争执,随即互相谩骂,双方僵持不下,谁也不肯服软。于是,他们在网上相约定点、定时进行殴斗,看到底是哪一帮厉害。
次日18时许,张某和自己的“铁哥们”李某、孙某纠集了50多人与王某纠集的20余人持械刚聚集到约好的某小学门前时,被闻讯赶到的巡逻警车驱散。见没打成分不出输赢,张某和王某都心存不甘,又定于当日20时在大连某公园准备再次打斗。当王某等20余人持械如约赶到公园西侧时,以张某、李某、孙某为首的50余人挥舞着砍刀、棍棒等从公园里冲出来,双方随即打成一片。张某、李某追着王某一顿乱砍,由于寡不敌众,王某被砍倒在地,其余20人也被打得倒的倒,跑的跑,张某等人明显占了上风。此次殴斗很快分出了胜负,张某等人洋洋得意地走了。
事后,被打伤的王某向警方报案自首。张某、李某和孙某自知罪责难逃,也陆续向公安机关自首。后经法医鉴定,王某左肩、右腰背部、右腰部、左腰部被砍伤,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6.6厘米。法院认定检察院指控4被告罪名成立。鉴于张某、李某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犯罪,且自首,依法减轻处罚;王某、孙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日前,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和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处王某和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