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业委会有民主选举的条件,但没有上级,缺乏组织约束;居委会可能不够民主,但它有组织纪律,我觉得大可把居委会和业委会合并起来。”昨日,家住龙江的业委会主任周先生向记者这样建议。
周律师回忆起自己当选业委会主任的经历说,3年前,他在河西购置了一套商品住宅,入住没多久,小区里就闹了一场业委会炒物业公司的风波,由于在这场风波中的“领头”表现,周先生被推为业委会主任。 上任近3年,周律师因工作太忙几度萌生退意,但几次请辞都遭到业主们的强烈反对。由于小区里无人愿意接替他的职务,他至今仍未完全辞掉业委会主任一职。
“哎,业委会无人管,我想辞职都找不到上级请示。”周律师深深体会到业委会没有“上级”、无人管的尴尬。“这几年,业委会一直被要求民主选举,但一直没有哪个法规明确业委会的选举制度。”
“我几次想把业委会工作交给居委会,但业主们不同意,他们说居委会眼睛朝上,不会理睬下面居民的困难和纠纷。”周律师称,他经过调查发现:“现在居委会主任基本上是拿财政工资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拿了政府的钱就要给政府办事,也是当然的了。”
“业委会无人管,居委会又被管太多,为什么不将两者结合成一体呢?我觉得大可把目前不够民主的居委会和民主选举的业委会,合并成一体办公。”周律师这样建议。他称,在目前的上海等地其实已经有类似的合并出现了。将业委会与居委会合并起来,发挥两者的优势,社区自治工作才能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