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湖区人大四届四次会议昨天圆满闭幕后,人大代表们把目光投向了新的目标。代表们表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城市管理年”。贯彻实施好“十一五”规划,优化城市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人大工作大有可为。人大代表们要发扬勇当“工兵”的创新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奋发努力,勇于创新,为建设和谐罗湖效益罗湖,早日实现现代服务强区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大工作要牢固
树立“三个观念”
罗湖区委书记、新当选的罗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强表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和谐罗湖效益罗湖和现代服务强区的制度保障。
谈到今年罗湖区人大工作,刘学强表示,中央9号文件及省、市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三个观念”,即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罗湖区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区的中心工作,谋划和开展人大的各项工作,无论是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还是其他权力,都要为建设和谐罗湖效益罗湖的战略目标服务,充分发挥“功能罗湖”的辐射服务作用,为实现这个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人大要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手段,通过依法履职,推进罗湖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的解决,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要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持集体行使监督权,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推动和支持“一府两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区人民服务。
罗湖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始终不渝地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健全民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使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权利得到落实,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和行政、司法机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在罗湖的贯彻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全区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社会氛围。
敢于为民请命善于为民解忧
刘学强特别强调民计民生是根本大事。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内涵。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敢于为民请命,善于为民解忧。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大量涉及民计民生的社会问题凸现出来,区人大将高度重视关系民计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区人民,让全区人民和谐相处、安居乐业。要一如既往继续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更好的条件,充分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要认真按照市委、区委关于“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的要求,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和抓落实能力,保持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