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湖南衡阳2月24日电(记者黄兴华、明星)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24日对湖南省衡阳市部分福利机构收买被贩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涉嫌拐卖儿童的9名广东、重庆、湖南籍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衡东县福利院原院长陈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5年11月,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福利机构跨省违法、违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衡阳市辖区内的衡南、衡阳、衡山、衡东、祁东、常宁6县(市)民政局福利机构违反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人贩子”手中收买被拐卖的婴儿。
经查,自2002年12月以来,湖南省常宁市人段美林、段月能、段子林和重庆市大足县人吴代超、吴代群(均系亲戚关系)等人在广东省吴川、湛江等地从“人贩子”梁桂红、吴观德、刘志东等手中购买婴儿,然后带回衡阳,以每人3200元至4300元的价格卖给衡南、衡阳、衡山、衡东、常宁、祁东6县市福利院(光荣院)。上述民政福利机构的相关人员从其手里收买婴儿,并伪造弃婴等证明材料为婴儿取名、入户,尔后又以涉外送养、国内收养等形式获取捐赠款。2005年衡阳市这些福利机构就从婴儿贩子手中违法、违规接收婴儿共78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