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小乙实习生颜妍雷卫东)为了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从即日起至6月底,开始进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案件等8类积案,集中进行清理。这是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这次集中清理的8类重点案件包括,超过执行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历年来中止执行具备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历年来发放债权凭证具备再执行条件的案件;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案件;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金融借贷案件。
对于上述8类案件,只要符合被执行人有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义务的能力,具体到金钱给付、交付财产的执行案件,应当具备执行人有依法可供执行财产条件等清理执行条件的积案,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全部执行。
省高院强调,在专项行动结束前,三级法院对2005年12月31日以前所执行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必须全部执结。对今年6月底以前新收的案件,凡有履行能力的在执限内执结,不能出现新的超执限案件。
另据悉,省高院还决定,今年在全省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同时建立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银行、工商、税务、公安、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出入境、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形成联动机制,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