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玲玲)昨天市教委公布了《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最新规定,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