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东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股权质押的工作迟迟没有完成,名列全面股改第16批名单的丹东化纤(000498)的股改,没能像同批其他多数公司那样进展顺利。昨日,丹东化纤不得不第二次宣布推迟本该早在2月22日就举行的股改相关股东大会。
本报记者薄继东
股东大会两次延期
昨日,丹东化纤公告称,鉴于控股股东化纤集团解除股权质押的工作目前仍在办理之中,预计不能按期在原定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办理完毕,公司原定于3月10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不能如期举行。因此,公司将推迟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日至3月22日,并延期至3月30日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变更为3月28日至3月30日。
事实上,类似的延期公告早在2月10日就刊发过。当时,丹东化纤以相同的理由宣布将原定于2月22日召开的股改相关股东大会推迟至3月10日举行。
控股股东股权曾全部质押襊
资料显示,截至1月11日丹东化纤发布股改说明书(修订稿),其控股股东丹化集团持有的全部20250万股丹东化纤的法人股(占总股本的51.92%)均处于质押状态。其中,10125万股质押给建设银行丹东市分行,为丹东化纤1.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从2002年7月2日至2007年7月1日;另外10125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为厦门升汇纺织工业控股有限公司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质权人提出终止为止。
承诺函有回转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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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股权处于完全质押状态的丹化集团又是如何提出“10送3.4”的对价预案的呢?记者从该股的股改说明书中查知,当时质权人建行丹东分行出函同意“按内部授权管理的相关要求,上报审批后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正是凭借建行丹东分行的这则承诺函,丹东化纤宣布了股改。
然而迄今为止,建行丹东分行没有按其承诺,严格地讲,没有按丹东化纤一方理解的承诺那样解除有关质押。该公司本次股改的保荐人潘云松向记者承认,实际上,该份承诺函没有给出该行将解除质押的肯定性结论;但是潘先生透露说,丹东分行之所以那样表述与该分行级别较低有关。
建行不愿独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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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鼎投资的注册分析师胡嘉指出,建行丹东分行迟迟不愿解除质押的缘由,完全可以从该行控制风险的层面找到答案。胡先生分析说,根据股改预案,丹化集团本身应支付的对价为5546.25万股,代辽阳石化和开山屯浆厂支付的对价为82.1667万股,还可能替丹东国投代支付对价199.9388万股,三者合计为5828.3555万股。
假如建行丹东分行同意解除那么多股票的质押的话,就意味着,其只能仰仗手中所剩余的4296.6445万股丹东化纤的股票来为1.2亿元的贷款作担保。而根据丹东化纤昨日2.07元的收盘价,上述4296.6445万股股票的市价仅8894.0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建行丹东分行自然不愿办理解质押手续了。“何况厦门分行也同为质权人,要求建行丹东分行独自承担解质押风险也不合情理。”胡嘉进一步表示。
中行率先解除部分质押襊
最新的进展显示,2月14日,未在股改说明书中作出保证的中行厦门分行,因为质押期刚好届满的原因,已经率先解除了丹化集团2958万股的质押。这样,建行丹东分行所需解质押的股份数就下降到了2870.3555万股。胡嘉认为,建行丹东分行为此办理解质押手续的可能性大增;同时他认为,这样的结局很可能是两家银行博弈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