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25日电(记者滕军伟)从4月1日起,患者在太原市任一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医学检验结果都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确认,这是记者从该市卫生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为了减少重复检查的次数,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太原市卫生局近日规定,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全市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可以相互确认医学检查检验的结果。
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医院间不能相互确认:外院提供的检查检验结果不能客观、全面反映疾病病情或发现新的病情或诊断与报告不相符;某些严重疾病的诊断和重大的治疗活动,应当复查的检查、检验项目;手术、放射治疗之前应当复查的检查、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