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荔湾区河沙村,当事人被制服并被说服
本报讯 昨天上午9时30分,城管荔湾大队组织50名执法人员,在桥中街道办事处、桥中街派出所及河沙村委会的配合下,强制拆除了河沙村河沙东街26巷36号旁的一幢在建违章建筑,行动中遭遇当事人挥舞菜刀暴力抗法,城管队员及派出所警员合力将其制服,并耐心地教育抗法者,最后终于说服了当事人,使拆违行动得以顺利完成。
据了解,该址位于河沙东街与裕景二巷交汇处,原为空地,属集体用地,当事人于今年1月3日起,未经任何报建手续,擅自在此占地兴建一间14平方米的房屋,荔湾大队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于1月5日已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之后该当事人于2月20日又在原地再次复建,河沙村居民多次向荔湾大队投诉反映,但当事人对城管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置若罔闻,继续抢建,荔湾大队遂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刘湘陵 齐艇 许悦)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