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本报2月22日“社会民生”版以《一楼潮湿不堪竹地板腐烂变质》为题,报道了家住阳光花园的刘女士怀疑开发商未在楼房外墙设散水导致室内竹地板潮湿变质一事。
2月23日,阳光花园开发商宁夏龙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专家库专家姚宝恒告诉记者,该楼房没做散水是完全根据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的。 该楼房一楼室内外有70厘米的落差,并且一楼在沿墙基外面还做了120厘米深的防水处理,室外绿化浇水绝对不可能渗入高于地面70厘米的室内地面。
姚工程师还说,散水并不是防水,散水的功能,实际上只是将屋顶落水分散排出,它起不到隔潮、防水的作用,与室内局部木地板变质没有因果关系。姚工程师还说,他们公司对业主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目前正在积极协同业主查找原因,如果属于他们的责任绝不推卸。
银川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技术人员曹东育告诉记者,在楼房屋面有组织排水的情况下,可采用散水,亦可不采用散水。散水的作用除了保护墙基不受雨水的侵蚀外,再无其他作用。他还说,一楼住户地面潮湿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一楼住户在铺木质地板时,须在结构层上涂刷冷底子油和热沥青各一道,这样才能使木质地板防潮耐蚀,不易腐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