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5日电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议案25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批准这个公约不仅有利于打击境外反华势力资助中国境内包括“三股势力”在内的恐怖主义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也有利于促进国际反恐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说,批准《公约》符合中国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实际需要,《公约》的核心是通过切断恐怖主义的经费来源,动摇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公约》的内容没有超出中国现有法律以及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范围。《公约》是专门规定打击以资金形式资助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国际法律文件。
中国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长赵永琛指出,从近10年的情况看,中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的“东突”恐怖势力和国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等进行的各种恐怖活动。
《公约》于1999年12月9日由第5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002年4月10日生效。截至2005年8月16日,已有缔约国138个。2001年11月13日,时任外交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国签署了《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