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卫生部近日发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该《办法》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研究资料表明,空调通风系统由于长期运行、清洁不当等原因,已经成为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此,该《办法》提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如风管系统、风口、机房、冷却塔和过滤器等都应符合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的检查、清洗或更换要求。在卫生管理方面,《规定》提出要制订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需要清洗和消毒的情况;本地区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爆发流行时应急预案的启动,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及主要设备和部件的清洗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时,空调通风系统的关闭、清洗消毒和重新启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