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毅伟)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将采取九项措施加快发现传染性结核病人,从现在到2010年这5年中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在全省发现并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4.5万人。
据了解,2005年全省实际发现涂阳肺结核病人13780例,2005年全省加强了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方式落实直接面视下的督导化疗,提高了涂阳病人痰菌阴转率和治愈率。 治愈率为88.1%,治疗成功率为92.9%。
2006年—2010年全省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发现并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4.5万人。
九项措施分别是:
一是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专科医院、厂矿企业医疗单位、个体诊所)要按照《传梁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疫情报告、网络直报和转诊工作。
二是对传染病网络直报中未到结防机构就诊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
三是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的检查和质量控制。
四是开展对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检查。
五是在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中开展病人发现工作。
六是配合教育部门在各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结核病控制工作。
七是将对特殊人群特别是流动人口、羁押人群等纳入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使流动人口和羁押人群中结核病人及早发现和治疗。
八是对耐多药结核病人实施规范治疗管理,开展结核病耐药监测。
九是建立结核病防治机构与艾滋病防治机构间的协作机制,开展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的监测,并对双重感染者进行相应的预防治疗和关怀。对所有发现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都可享受国家免费治疗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