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关广文通讯员晓霜)在非法定假日草率放假,学生张某、王某在当日不幸溺水身亡,孝昌花园镇某小学因此被张某的家长告上法庭。孝昌法院昨日透露,该院审理此案后,于近日判该小学赔偿张某家长6.5万余元。
2005年5月31日(星期二),花园镇某小学宣布放假,但没有告知学生家长。当日下午4时许,学生张某、王某、陆某一起在河边玩耍时,张某、王某不幸溺水身亡。
孝昌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是在被告处就读的在籍学生,被告在法定假日以外的时间里放假,放弃了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义务,又没有告知家长。张某脱离了监护与管理,是溺水身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这一不幸事故,被告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