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彩玲肖伟)灞桥区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个别基层组织凝聚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在全区农村全面推行了“两汇报、一公开、三落实”工作,从而使基层班子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两汇报”,一是由村党(总)支部每半年向党员汇报一次党务工作。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支部工作情况,支部书记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本村落实党员发展责任制等情况;二是由村民委员会每半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次村务和财务工作。内容包括办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执行情况,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村委会主任承诺履行等情况。
“一公开”即村务公开。指村民委员会要把村级财务收支及年度分配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划拨等涉及群众利益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
“三落实”,一是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抓好审批关、公示票决关和介绍、培养、考察关,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二是落实村干部任期承诺制度。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和每年年初,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就任期目标或年度工作,向全体党员、村民作出公开承诺,将此作为年终或届终党员、村民对干部进行评议的主要依据;三是落实村民议事制度。通过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兴办公益事业、土地补偿款分配、经济合同等村民自治重大事务及村民急需解决的其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