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传波)昨日,本报以《“我要将遗体捐赠给医学事业”》为题,报道了一位身患重病的老人的心愿。记者遵照这名老人的要求,采访、咨询了社会各界的相关人士,大家普遍对她的义举表示感动。从中也获知,她的心愿有望得以实现。
家住市区同德路的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说,看到老人要捐献遗体的报道后,他一方面非常感动,另一方面愿意向这名老人学习。他认为,这种死后捐献遗体的方式要比直接火化更有价值。
解放军第四○四中心医院一名军医认为,老人的义举在社会上带了个好头。据他介绍,志愿者捐献的健康器官将被用来拯救急需器官的病人,而遗体将被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他说:“作为医务工作者,我对捐献遗体者特别敬重,感觉他们的境界比古人所说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还要高,因为他们死后还在‘吐丝’,还在帮助别人。”这名军医表示,将来到了考虑自己身后事的年龄,他也愿意捐献自己的遗体。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张萍对于老人豁达的心态和开明的思想表示钦佩。她说:“遗体捐献行为应当予以鼓励,也应受到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这位老人如果要完成心愿,可到市红十字会先领取一张《遗体捐献登记表》,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者颁发捐献卡。
据张萍介绍,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捐献遗体的行为已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到目前为止,我市报名登记自愿捐献遗体的市民已有20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