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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城墙遗址
2月24日,记者在环翠楼公园南北两侧,分别看到了2段“威海卫明城墙遗址”。据悉,这处遗址属于我市第二批文物保
护单位。记者从市文物管理所得知,他们对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都将竖立永久性石质保护标志。石碑上除镌刻保护单位的名称外,还对文物做简要介绍,同时标明保护范围,目前石碑已制作完毕。
2月23日,记者来到市区一家单位,请求进去看看一处英式建筑,该建筑已被列入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他们规定不允许看,也不允许拍照。记者从市文物管理所了解到,自2004年12月公布《威海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后,他们就一直与该单位接洽,希望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但该单位却不配合,致使该建筑的保护工作至今无法正常开展。而且据他们所掌握的情况,该建筑并没有被合理地使用,这对文物的保护十分不利。
市文管所工作人员介绍,文物保护意识的缺乏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由于个别文物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不希望自己对财产的使用和支配受到制约或限制,因此对本单位的建筑纳入文物保护范围不积极甚至暗中阻挠。另外,这些单位也担心日后对文物进行维修维护会加重自身的经济负担,并承担更多的责任。
为加强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我市于2004年7月恢复成立了市文物管理所。去年,市文化局联合市规划局等文物保护成员单位,完成了对第二批2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市政府于今年1月公布了《威海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这也是我市首次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控制地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形式、高度、色调、风格等都不得破坏文物的环境风貌。
市文化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文件为更好地保护文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文物保护单位提供了“保护伞”,有利于提高人们保护文物的意识。
·记者 鄂晓林 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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