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5人组成的盗抢团伙,在近4个月的时间里,作案11起。而民警发现,这5人当中,除了2人刚满18周岁外,其余3人都是未成年人。
2005年12月17日,新安派出所接到报案,辖区内一家婚庆公司库房被盗。
在审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这5名犯罪嫌疑人中,除王某和刘某外,其余3人均是未成年人。在2005年8月至12月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该团伙共抢劫11起。作案目标主要针对男性,犯罪嫌疑人解释说,抢男的不但能出名,还能过手瘾。目前,这5名犯罪嫌疑人3人被批捕,2人先行拘留。(东北网)[编辑: 龙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