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 日前,教育部致函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撤消株洲工学院建制,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
教育部在通知中指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湖南工业大学的通知》,同意撤销株洲工学院建制,将其正式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
教育部通知对该校的管理体制、办学经费、发展规模等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