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2002年9月3日刊登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周玉清的文章《关于工会当前需要认真研究的几个问题》。文章指出,当前职工队伍出现了六个不同的利益群体,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群体。 主要指的是各类企业的厂长、经理、董事长等和上层管理人员。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白领”群体。包括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人员,金融、保险、证券行业和受聘于外资、港澳台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等。机关公务员群体。包括500多万公务员,还包括收入来源与公务员基本相同的3600万事业单位的职工。普通工人群体。主要是指各类所有制企业单位的一线职工,包括普通技术员和中下层管理人员。他们收入不高,是只有劳动力资源的普通劳动者。困难职工群体。他们是普通工人群体派生出来的,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破产企业中基本生活缺乏保障的职工群体,下岗失业职工中再就业困难的职工群体,被长期拖欠工资、医疗费的职工群体等。这部分人是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基本生活程度不同地遇到困难。打工者群体。也可以看成普通职工群体一种类型。他们从农村涌入城市打工,一般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收入很低,能吃苦耐劳但无任何资源优势,经济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最需要依法维护。
说,社会从来就是有层次结构的。应该看到,职工队伍出现的上述利益群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历史现象。职工队伍所有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工会都应该维护,但是,上述前三个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得以实现,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重点必须放在后三个利益群体即普通工人群体上,特别要重视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维权工作。这是因为在企业劳动关系的双方中,普通工人群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损害。他们的问题解决不好,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