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痛患者死于病床
家属质疑 医院延误治疗
杨林镇人李春华于24日下午1点55分在嵩明县人民医院死亡,尸体在病床上停放了44小时后,才被嵩明县多个执法部门于昨日上午10点强制移送太平间。 在这个过程中,数十死者家属因怀疑医院延误了治疗时间导致李春华死亡,便执意向医院讨说法,随后出现的矛盾冲突让住院部的医务工作几近瘫痪。因死亡真相迟迟难以露出水面,冲突进一步恶化。
家属:医院延误治疗时间50分钟
据了解,李春华因“肚子剧烈胀痛”(其家人形容)于24日凌晨4点被送至嵩明县人民医院,医院内科对李春华进行X光会诊,诊断意见为“高位性肠梗阻可能”。此后,李春华被转交普外科,医生对他采取补液(胃肠减压)措施,但李春华还是在抢救过程中死亡了。
家属们很快从病历资料上获知,李春华从诊断结果出来到被转交外科,中间时间长达50分钟!他们认为是医院方面延误了抢救时间导致李春华死亡。
死者李春华的侄子李飞指着一份病历资料告诉记者:“我叔叔(李春华)在内科诊断结果出来的时间是24日中午11点30分,但他被送到普外科时已到了12点20分。从内科到普外科,只需不超过5分钟的时间,但他在50分钟后才被送去抢救,显然,医院延误了最宝贵的抢救时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在我们发现抢救时间有问题并追问医院时,内科医生说病人在不到20点的时间就已转交给普外科了,但外科医生却咬定病人是12点20分才转来外科的,我们认为医院这是在回避问题,推卸责任。”
在李春华被送进医院治疗时,只有几个家属陪同守护,而当李春华的死讯和家属的疑问传到杨林镇后,有三四十人先后从杨林镇陆续赶到嵩明县人民医院,于是,医院住院部的局势紧张了起来,冲突随时有可能发生。据一位目击者介绍,25日上午9点20许,死者的家属数十人聚集到住院部4楼的内科办公室和7楼的外科医生办公室门口,医院的保安也闻讯赶来。一时间,死者家属、医院保安、医务人员全部纠缠在一起,场面气氛紧张起来。意外还是发生了,在一片吵闹声中,推搡的举动、打砸物体的声音让整个住院部变得混乱不堪。随着争端的升级,住院部的医务工作也几近陷入瘫痪状态,在县公安局和县卫生局和杨林镇政府等部门陆续赶到后,事态才得以平息。这位目击者补充说:“是谁动手打谁,因为当时场面很混乱,难以辨别清楚。”
对冲突事件,死者的家属这样解释:“我们只是来要求医院对延误治疗时间问题给个明确的说法,并非武力逼迫,反而是医院的保安对我们进行推搡和威胁。”
25日晚8点,记者来到嵩明县人民医院,此时,被打砸过的场面已经过清理。在住院部704号房内,李春华的遗体平放在病床上,身体被床单整个遮盖着。在病床前,李春华的妻子撕心裂肺地哭喊着,她涕泪满面,显得疲惫而憔悴。而李春华93岁的奶奶坐靠在四楼电梯口的长条木椅上,她低垂着头,目光黯淡,口里含糊不清地念着什么,对面前来来往往走动的人没有任何感应。在4楼医生办公室内,10多身着制服的民警在维持秩序。
从嵩明县人民医院传来消息说,昨日上午,公安和卫生部门再次来到医院,前来处理李春华的遗体。而这一主张遭到了死者家属的强烈反对,冲突再次发生。但为了不耽误移尸时间,到10点左右,李春华的遗体还是被强制转移到太平间。但至此,李春华的死亡原因还没有查明。
医院:死者家属围攻医院
住院部外科李主任介绍了事件的整个情况:李春华于24日凌晨4点15分送到内科治疗,中午11点钟拍腹部立位片检查,诊断为高位性肠梗阻。中午12点钟,李春华以急危病人从内科转到外科,当时他已经处于休克状态。科里马上组织力量抢救,做了补液和胃肠减压治疗。到了下午1点20分,病人的意识完全散失,1点25分,病人心脏停止,1点55分,病人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李春华家属认为医院延误治疗,导致李的死亡,邀约了大量人员到医院闹事。嵩明县委、县政府、嵩明县卫生局和病人所在的杨林镇政府非常重视此事,当天下午就协同院方做死者家属的工作,希望先将尸体送到太平间安放,然后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者死因。但死者家属拒不同意将尸体搬走。
2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数十名名死者的家属和亲戚,分两批冲击了住院部4楼的内科和7楼的外科。当时,一些家属冲进4楼内科的医生办公室和护士办,将摆放在办公室的花砸了,死者年迈的奶奶也来到办公室随地大小便,将医生和护士办公室弄得一片狼藉。30多名男女冲进7楼的外科医生办公室,将办公室围得水泻不通,4名值班医生被拦在办公室不能出来,并将一些病人的病历撕掉。一些家属则紧跟着医生,医生到哪他们就到哪。李主任下午有一个手术,在警察的护送下,才从急诊到外科做了手术。死者家属的围攻和吵闹,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办公,影响了其他病人的休息,医生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打乱。医生为了防止事态扩大,苦口婆心地进行说服工作,不还手,不还口,尽力克制情绪。最后,警察出面才控制了事态。
李主任认为,在医学上,高位性肠梗阻一般不会导致病人突然死亡。病人的死亡非常意外,只有通过医疗鉴定才能查明死因。希望死者家属冷静对待,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解决。按照规定,死者的尸体必须48小时内移到太平间保存,死者的病因还没有查明,不排除传染病的可能,万一有传染病毒,对医护人员和其他的治疗的病人都是一种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县卫生局:查明死因决不护短
这一起医患纠纷是嵩明县医院影响较大的一次,惊动了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和县公安局。县卫生局的普局长说,事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和杨林政府派出人员积极做死者家属的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经过召开几次协调会,多次做死者家属的工作,昨日上午10点,死者家属同意将已经停留在7楼外科病房44个小时的尸体移到太平间,停留在医院的家属陆续离开的医院,事态得到了平息。
普局长表示,死者死得突然,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可以理解,但是在没查明死者死因之前,死者家属认为死者的死的因医院抢救不及时造成的,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医院都有治疗记录,只有经过尸体解剖,医疗鉴定之后,查明死因,才能下结论,到底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到时候,如果认定是医院的责任,卫生局决不护短,该医院承担的就由医院承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在死因未明之前,死者家属不应该无理取闹,应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
记者 陈楠 赵英/文 王磊/摄 来源:都市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