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砍伤后,小刘被120送往医院包扎伤口。本报记者 徐胤 摄
昨日下午1时左右,朝阳区芍药居小区11号楼前,一名中年女子在人行道上用菜刀连砍5名女子,其中1人受轻伤。这名女子正欲继续行凶时,被赶到的民警制服。
事发后,警方证实,行凶的中年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
中年女子当街砍人
昨天下午1时左右,小刘经过芍药居小区前的人行道时,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迎面走过来,她瞥了一眼,并未太注意。 就在两人错肩而过时,小刘突然觉得头部被重击了一下。
“我伸手一摸,满手都是血。”小刘说,她当即吓得大声尖叫起来。回身看时,她才发现走过的中年女子手里拿着一把菜刀。
持刀女子砍伤小刘后,并没有回头看一眼便径直走了。
此时,芍药居小区11号楼前的一间小卖铺前,王女士正在打电话。站在她旁边的是一个女孩,也在使用小卖铺的公用电话。
“突然,我听见小卖铺里有人喊,精神病人砍人了!”王女士说,她转头看时,发现旁边的女孩头上已经中了一刀。一个穿深色衣服的中年女子正拿着一把生锈的菜刀朝她头上砍来。
王女士见状,转身向不远处的人行天桥上跑。“她在后面追了我一段距离,见追不上我就走了。”
天桥上的路人见此情景,拨打110报警。
小卖铺老板目击了中年女子的行凶过程。他说,当时,这名中年女子由北向南在人行道上行走,她一边走一边嘟囔,见到迎面走过的女人,就举起菜刀向对方的头部砍去,砍完后继续往前走。王女士是她的第六个目标。在前五个被砍的女子中,除小刘头部受伤流血外,其余4人多为伤处肿起,但未见大碍。
随后,120急救车赶到,小刘被送往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救治。经检查,小刘头部外伤,伤口长约4厘米,缝了4针。
行凶者原是精神病人
在路人报警后,太阳宫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制服了持刀的中年女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
警方说,砍人者是一名精神病人,名叫林芳(化名),家住芍药居小区10号楼。
林芳出事后,其丈夫老唐也赶到了派出所。昨天下午5时多,在民警的陪同下,老唐回家来取林芳的医保手册和一些钱,随后又匆匆赶回派出所。他说:“民警给我老伴联系医院了,我得陪着一起去。”
老唐说,林芳读高中时精神方面就有问题,后来发展成精神分裂症。“她犯病一阵一阵的,不犯病时跟正常人并没两样,但一犯病,根本就不听话,也管不了她。她在屋子里大声嚷嚷,把屋子弄得乱七八糟,我收拾一下她说我害她,我干脆就不收拾。”
据了解,林芳曾做过油漆工,还在一家建筑公司做清洁工,目前和丈夫老唐都已退休。夫妻两人都有退休金,可维持基本生活,但林芳看病花费较大,因此,家庭条件并不富裕。
此前曾持刀吓唬别人
据林芳的邻居反映,春节时,林芳还表现得很正常,但前几天,她乘电梯上下楼时,嘴里总是嘟嘟囔囔的。当时,邻居们都在猜测,她的病是不是更严重了。
芍药居居委会主任刘大妈说,林芳以前犯病时,也曾提着一根棍子或菜刀跑下楼来,但只是偶尔吓唬一下别人。只有一次,因为一名邻居跟林芳闹矛盾曾动手打过林芳,林芳后来找机会把对方的孙子打得直哭。
刘大妈还说,林芳以前经常跑到楼下想要走出小区,居委会值班人员看到后,就会叫住她跟她谈话,也经常劝其老伴照看好她,按时给她吃药以控制病情。“太阳宫派出所还跟老唐签了协议,让他千万监护好病人,哪知道还是出了事。”
律师说法
北京鑫兴律师事务所陈文海律师说,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发生的刑事案件,其监护人有监护责任,要对其造成的伤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病人本身需要由监护人加强监管,或者送到医院进行强制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