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工对目前的工资水平竟然总体认可,不满意的比例只有1/5。“农民工对收入持稳定乐观预期,反映了就业环境的改善和劳动力价格水平的提高。”(《工人日报》2月26日报道)
价格真的迅速提高到农民工满意的水平了吗?不久前一项调查还显示,2004年我国农民工年均收入8000元左右,仅为城镇工人的一半,企业把压低农民工工资作为降低企业成本的主要手段;某地农民工的平均工资,从1992年到2004年12年间只增加了68元钱,扣除12年间的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收入在负增长———如果你是农民工,你会满意这样的工资水平吗?
“满意”是个很主观的概念,这种“满意”很可能是农民工在信息贫困和权利贫困下的幻觉和错觉。
评价既有的劳动力价格是否能体现劳动力价值,需要足够的市场信息,可农民工在这方面的信息是非常贫困的,他们大多只能把进城务工与在家务农来比,这样比较,进城务工当然划算了———“认可工资水平”可能来自与“当农民”比较,价格再低,也比务农收入高。他们无法与国际水平比,无法根据市场信息和社会发展水平客观评价自身的劳动力价值。
另一方面,农民工总体认同工资水平,很可能是权利贫困中潜移默化形成的悲观认知。“对自己的现状表达不满”是需要权利伸张来支撑的,如果一个人意识到自身权利的贫困,表达了并不能改变什么,他在预期上就会趋于保守和悲观。他们知道,在工资问题上,他们缺乏与企业进行博弈的能力,他们只有消极接受的份儿。工资水平实际很低,而农民工自评为“满意”,这是对自身权利资本一种务实的认知:从农民工既有的权利现实看,城市不设门槛、老板能收留、年终能发工资就很不错了,更高工资只是一种“提都不敢提”的奢想。
工资水平很低,农民工却表示满意,这并未彰显什么进步,而暴露出许多耐人寻味的问题。农民工无权无力,我们不能无耻!千万不要把农民工这种基于信息和权利贫困所表达的“满意”误认为真正的满意,并作为“拒绝提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