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合作医疗拟大幅提高报销比例
覆盖人数年内有望扩大到300万人,门诊药物种类增加300种
昨日,为期两天的“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论证会落下帷幕,会议形成《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和《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论证稿),将提交市政府讨论,通过后即开始执行。 内容包括,今年拟将劳务工合作医疗覆盖面扩大至300万人,同时大幅提高报销比例,其中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过去的74.42%增为79.1%。此外,在使用药品方面,门诊药物种类增加300种,住院药品目录采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举措之扩大合作医疗范围
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
为解决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社保中心决定扩大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原来合作医疗只在制造类企业推行,在新的方案中力争在2006年全面推行,争取参保人数年底达到300万。
据介绍,我市非制造业的劳务工人数所占比例不低,尤其是第三产业,将劳务工合作医疗参保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有利于扩大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据有关部门测算,扩大后,医疗费用的支出仍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扩大覆盖范围是可行的。这样一来,劳务工合作医疗平均每两周门诊就诊率将从36.1‰,提高到52‰左右;劳务工合作医疗平均月住院率将由0.23‰增至1.5‰。“劳务工看病再也不用担心医疗费用高的问题了。”市社保中心负责人如是说。
扩大就医点
根据试点办法,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只能在绑定的一家社康中心就医,由于大多数劳务工工作场所与住宿地有一定距离,无论在工作场所附近或在住宿地周围选定一家社康中心,都会对在另一场所患病就医带来不便,这是众多参保人反映较多的意见之一。
因此,市社保中心认为,有必要扩大到与绑定社康同属于一家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就医。扩大选择的就医点都是同一家医院下属的社康中心,不会对门诊基金产生压力。
举措之提高合作医疗待遇
报销比例增为79.1
%按照《方案》,劳务工门诊医疗待遇将得到适当提高:门诊药品目录由900种扩大到1200种;单价在90元以上的诊疗项目,由原来基金不予支付改为支付90元;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街道办区域范围外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及在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90%。
同时,《方案》还提高了大病门诊医疗待遇和增加了大病门诊医疗疾病种类:一是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费,由原来基金支付30%,提高到50%;二是器官移植后门诊费用抗排斥药,及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原来不支付改为住院基金支付50%。
该负责人表示,经测算,按此方案提高门诊医疗待遇后,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由74.42%提高到79.1%。
住院待遇大幅提高
“试点期间,企业和劳务工反映最多的问题是住院报销比例太低,约为35%,影响其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因此,能否提高劳务工合作医疗住院待遇已成为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成败的关键。”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此,《方案》较大幅度提高了劳务工生病住院后的医疗待遇:将住院药品目录由原来的900种扩大到2077种,达到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标准;提高药品记账比例,甲类药品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乙类药品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提高诊疗项目记账比例,单价在90元以下的,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单价在90元以上的则提高到80%,比原来增加了一倍。此外,还降低了住院起付线,在原来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若参保人因公外出或出差,在街道办辖区外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90%。
专家建议
能否更名为劳务工医疗保险
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从理论上讲,合作医疗带有自愿性,而社会医疗保险则带有强制性。”该负责人对记者说,我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实际上是按照医疗保险学原理建立起来的,包括缴费标准的确定、费用控制机制的建立、基金筹集、待遇给付、基金管理等。因此,“劳务工合作医疗”似乎显得层次较低,有不少专家建议将“劳务工合作医疗”更名为“劳务工医疗保险”。
相关背景
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发展进程
2005年3月1日,劳务工合作医疗开始试点,范围限于宝安、龙岗两区的龙华、沙井、龙岗、布吉。
2005年9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宝安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城街道和横岗街道,以及沙头角、莲塘、西丽、盐田街道及沙头角保税区。交费标准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交8元,个人交4元。缴费资金中,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为调剂金。
2005年12月底,试点区域内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企业4879家,人数达124万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有132家,试点区域内劳务工就医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基金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试点效果
九成参保人投了赞成票
试点期间门诊次均费用仅56.76元,大大低于深圳市民门诊次均费用
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处处长沈华亮介绍,在去年11月份的1次调查中,近9成的参保人认为有必要建立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
据介绍,试点实施的综合社会效应得到良好体现。首先是医疗市场得以净化,指定劳务工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康中心、医疗服务站就医,使得以外来工主要病源的“黑诊所”逐渐退出市场,如在试点运作前,龙华大浪社康中心有5家黑诊所,试点运行后,这些“黑诊所”都已倒闭关门。另一个重大意义在于降低了医疗费用,实现了小病在社康,大病到医院的目标。据数据显示,试点期间门诊次均费用56.76元,低于深圳居民2005年上半年的134.5元,也低于卫生部公布的2004年度县属医院的77.2元。
“参加试点的行业偏窄,就医还不是很方便,只能绑定在一家社康中心就医。这些都是还存在问题,需要解决。”沈华亮认为,一旦市政府通过《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和《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论证稿),我市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将得到极大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