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华商晨报》报道“假性痴呆”杀人犯,自制降落伞逃出法网。11年逃亡生活更名改姓,娶妻生子。2月23日,他再次受审时频吐口水,一言不发……
1984年2月5日,农历大年初四。在沈阳市铁西区某小区,20岁的杨某徘徊在家门前始终不敢进去。 “我杀人了……”许久后,杨某偷偷找出表哥说。原来,杨某两年前认识了王芳(化名),两人恋爱并发生了关系。后由于性格不合等问题,杨某多次提出分手,均遭王芳拒绝。大年初四当天,杨某分手要求又遭反对后,他拿出准备好的麻绳将王芳勒死,死者仅20岁。
案发后,家人劝他自首,但杨某逃跑。3天后,杨某被抓。1987年,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沈阳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杨某的母亲以“儿子患有精神病”为由,提出上诉。经鉴定,杨某患有“假性痴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此做出“执行死刑被暂缓,中止此案,待杨某恢复正常后再继续审理”。杨某被送进沈阳市安康医院进行治疗。
1994年6月22日晚,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杨某突然失踪。原来,他用雨伞自制降落伞,借着大风,从10多米高的楼上跳了下去。杨某逃走后辗转10多个城市。
1995年8月,杨某逃到黑河市,化名“欧阳健(音)男”,骗取了当地户口和身份证。不久,杨某与当地一女子结婚,一年后当上了爸爸。
2005年,杨某因与他人打架滋事,被当地派出所抓获。经调查,警方发现“欧阳健男”与公安部网上逃犯杨某指纹完全吻合。同年7月,杨某被押解回沈。
今年2月23日,沈阳中院15号法庭,杨某站在被告人席上。
杨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承认杨某在作案时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即正常人,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但鉴于杨某目前的病症,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杨某。
法院对庭审进行了全程录像,以备医学专家鉴定杨某患病的真伪。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