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将更名为“医疗保险”
劳务工医保向所有企业开放
年内有望惠及300万劳务工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劳务工合作医疗在我市试点运行近一年后,近期将开始全面推行。 记者从昨天结束的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论证会上了解到,按照《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我市对劳务工合作医疗将进行五大调整,拟向所有企业的劳务工开放,医疗待遇也将大幅提高,调整后劳务工看病将进一步“减负”,预计年内惠及的劳务工将达到300万。
《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提出,从以下五方面完善我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一是将“劳务工合作医疗”更名为“劳务工医疗保险”;二是扩大覆盖范围,参保范围由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扩大到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三是适当提高门诊医疗待遇,如适当扩大门诊药品目录、提高大病门诊医疗待遇和增加大病门诊医疗疾病种类;四是较大幅度提高住院医疗待遇,如扩大住院药品目录、提高药品记账比例、提高诊疗项目记账比例、提高一般医用材料记账比例、降低住院起付线、降低院级自付比例、明确输血费报销比例等;五是增加参加人的就医点选择范围,由原来只允许参加人在绑定的一家社康中心就医,改为可以在与绑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就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务工合作医疗去年3月1日开始试点,参保者每人每月缴纳12元,其中企业缴8元,个人缴4元,就可既保门诊又保住院。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后,效果显著,参保人数已达124万人,近期将由试点转为全面推行。试点期间经反复征求意见、讨论,逐步形成了《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和《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论证稿)。召开专家论证会的目的就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我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工作把脉,对症下药,避免在全面推行时出现大的失误和偏差。
来自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医疗卫生系统、企业的代表和员工代表等共43人参加了论证会,对《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和《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论证稿)进行了广泛论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论证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完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方案》和《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论证稿)进行修改,并尽快报送市政府审议。
作者:记者杨丽萍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