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截至2006年2月22日下午5时,共收到提案655件,提出提案的委员387人,占委员总数的51.6%%。按照《政协安徽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共立案652件,占提案总数的99.54%%。 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510件,占78.22%%;集体提案142件,占21.78%%,其中党派提案124件,团体提案15件,界别提案1件,省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2件。按类别分,经济建设方面292件,占44.79%%;教科文卫体方面222件,占34.05%%;政治法律、劳动人事方面109件,占16.72%%;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和其他方面29件,占4.44%%。对未立案的3件提案,已向提案人认真作了说明解释,并转交有关方面以其他方式处理。
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和广大政协委员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加快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目标,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通过提案就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提案的主要内容有:加快和谐安徽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优化工业布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安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重视人才培养,加大教育投入;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丰富群众生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药品监管;完善劳动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救助体系;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重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等。
对已立案的提案,省政协办公厅将在会后及时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商,召开交办会,分别送交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及有关市办理。大会提案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随时审查立案,并及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