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予)我市15万公司企业将从3月15日起接受年检。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新《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已于本月24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修订并颁布实施。从今年起,我市将实行新的年检办法,改过去的“滚动年检”为3月~6月集中年检,凡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公司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司须出具审计报告
从今年起,我市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实行集中年检,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资企业都必须在3~6月到当地工商部门参加年检,年检通过的公司将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据悉,今年我市需要年检的公司企业约有15万户。年检将从3月15日起正式开始。与过去最大不同是,今年起,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必须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该项政策将有效地“堵”住企业在财务上的管理漏洞。
逾期未年检最高罚10万
在办理程序上,企业可登录“重庆工商红盾网”(www.cqgs12315.cn),查阅、下载有关须知、年检报告书。在市局登记的企业则可直接登录该网站在网上直接申报。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工商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发出催检公告,如企业在60天内仍未年检,属公司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年检办法变了,但年检费并没有变,仍为50元。如企业发现工作人员有利用年检滥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等行为,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将被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