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特别关注
行政拘留最多不超过20日
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被处罚人可提起行政诉讼
新增哪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权威解读
租房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将被罚款
使用假文凭可处十日以上拘留
偷窥、散布隐私将被处罚
淫秽表演、聚众淫乱将被重处
从3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成都警方作出权威解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拉客招嫖,淫秽表演……这些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一、行政拘留最多不超过20日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治安管理处罚法》始终。主要体现: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总则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二是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讯问查证”改为“询问查证”。三是规定一人有多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多不超过20日。四是规定没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人民警察不能随意检查公民的住所。五是专设执法监督一章规范人民警察的执法办案。
二、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该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一是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是制造噪声、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等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三是公安机关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三、被处罚人可提起行政诉讼
该法增加了被处罚人的权利救济渠道。一是增加了听证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新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主要有: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强迫交易的行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的行为;擅自经营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行为;破坏、污损坟墓、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违法停放尸体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等。对这些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租房给无身份证件的人 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B、使用假文凭 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C、私刻公章 拘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规定公章刻制业是应当由公安机关许可的特种行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D、偷窥散布隐私 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卖淫嫖娼 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F、淫秽表演、聚众淫乱 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市公宣袁丽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