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国萍)2月25日,经过自治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考核评审,22家企事业单位成为我区首批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并且受到了表彰。受到表彰的22家单位是:内蒙古巨华集团有限公司、呼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包头市供电局、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乌兰浩特卷烟分厂、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公司、内蒙古通辽东郊国家粮食储备库、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蒙医院、锡林浩特市天隆牧工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发电厂、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电业局、巴彦淖尔市电业局、内蒙古双福面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电业局、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森工集团吉文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森工集团满归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据介绍,受到表彰的这些单位除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实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外,还及时预防和有效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职工和企事业单位的互利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