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省预防青少年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会议上周五在南通举行。全省法院系统判决的青少年罪犯每年均有1万多名,2005年上半年,判决的人数比同期上升35.58%;而且,犯罪主体开始向14周岁的低龄化倾斜。
青少年违法犯罪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江苏省高等法院的统计显示,青少年的罪犯数占据全部刑事犯罪人员的35%,每年都在1万多人。其中,已满14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罪犯的上升势头,非常迅猛。2004年比上年上升43.82%,2005年上半年比同期上升了35.58%。流浪未成年人是最容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为遏制江苏省犯罪低龄化的倾向,江苏省民政厅将出台一系列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举措,近期将对外公布。据《新华日报》